案例描述:2017年4月汪某与艾某签订一份《房屋销售合同》,合同约定:汪某购买艾某自建楼房靠前层东侧面积为123平方米的一套住房,总价款60万元,原告于同日交给被告6万元现金。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,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反悔,否则扣罚违约方价款总额20%的违约金。5月艾某把这住房又被卖给别人。汪某找艾某讨要购房款60000元,并要求艾某支违约金22000元,艾某置之不理。王某将艾某诉到法院。
解决方案:广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,依法判决艾某返还汪某购房款60000元,并承担违约金22000元。